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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合讲律师简介
武合讲律师系中国农业律师网站站长、菏泽学院教师、中国农学会会员、中国遗传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高级农艺师、高级技师和经济师。武合讲律师自1997年起从事律师执业;是山东信法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现在是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副主任。执业证号:151697110143;资格证号:37975402853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号:20063700070007644。
出身寒门 师从名人
武合讲1954年出生于山东曹县一个农民家庭。曾任战士、兵站站长、科技队长、工厂厂长、商店经理、农场场长、大学教师、律师。1977年考入山东农业大学,师从中国工程院院士余松烈教授等,获农学学士学位。懂英语和日语。
从事农业教育和科研
武合讲自1982年起在菏泽学院从事遗传育种学、种子学、植物生理学、作物栽培学、生物统计学等农学学科的教学工作。同时任实习农场场长,从事植物新品种的选育和品种试验工作,参与“鲁麦1号”和组织“金铎1号”等普通小麦新品种的选育工作。1986年以讲师资格参加中国科学院高级分子遗传学讲习班。
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
自1990年起改为从事民法、合同法、农业经济法、农业法、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学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配合最高法院的调研工作而发表的《从同卵生殖的孪生兄弟也是兄弟 谈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鉴定方式和标准》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两个问题》两篇论文的主要观点,被最高法院采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的区别》获《中国种业》2007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论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获山东省2006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
业务特长
武合讲是我国少有的既懂法律又懂农业还懂经营的专家型、学者型律师。其具有处理种子、植物新品种及其他涉农案件的特长。武合讲律师曾和张宝文副部长、陈凤秀副司长、任大鹏教授就假种子坑农谁来管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抗诉问题曾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2006年5月,被邀请为美国格理(Gerson Lehrman)集团法律委员会专家团成员(http://www.glgcouncils.com/)。
主要论著
武合讲律师除著有《种子法论丛》和《农业基础知识》外,又在《齐鲁晚报》、《检察日报》、《科技日报》、《江苏农业科技报》、《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牡丹电视台》等媒体上开办《律师信箱》解答法律咨询,还在《中国种业》、《中国蔬菜》、《北京农业》、《种子世界》和《中国律师和法学家》等期刊上发表了《论种子损害赔偿责任》、《论种子损害赔偿范围》、《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的区别》、《论植物新品种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有关问题的探讨》、《从同卵生殖的孪生兄弟也是兄弟 谈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鉴定方式和标准》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两个问题》等数十篇学术论文。
附:武合讲律师2007年前三季度发表的主要论文。
田间鉴定还是田间检验 中国种业 2007年第09期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中国种业 2007年增刊
种子质量问题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 中国种业 2007年第04期
种子检验与种子鉴定的区别 中国种业 2007年增刊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中国蔬菜 2007年上半年增刊
种子带毒造成损失谁赔偿 中国蔬菜 2007年下半年增刊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种子世界 2007年第05期
经营未经审定通过品种的种子与经营假种子的区别 北京农业 2007年第11期 论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 北京农业 2007年第17期
论种子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农业 2007年第02期
种子纠纷群体诉讼实务初探 北京农业 2007年第14期
论种子损害赔偿范围 北京农业 2007年第05期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北京农业 2007年第08期
种子带毒造成损失谁赔偿 现代种业 2007年第05期
正确标注种子标签 减少种子质量纠纷 种子经销商 2007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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